知识产权涵盖以下诸多方面,即由权利人依据法定程序所享有专属权益的特定对象:
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形式的创作成果,如著作、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
此外还包括商标注册、地理标志登记、商业机密保护以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等等;
最后,还包括植物新品种的保育和许可等法律所明确规定的各类权益客体。
而署名权则是对于作品进行创作的作者所独有的权益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