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您所购买的安置房是合法建筑,即使尚未取得房产证,其买卖合同仍然构成有效法律文书。
然而,如因房屋缺乏相关产权证明而无法完成过户手续,这将被视为物权变动过程中所面临的难题,并不会对买卖合同的有效性产生任何影响。
然而,对于那些本身即为违章建筑、超过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未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小产权的安置房,其买卖合同则被视为无效。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