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曾缔结婚姻关系的情况下生育子女,此种情形下所诞生的子女被归类为非婚生的子女。
在此状况下,作为孩子父亲的男性必须承担其扶养义务,向孩子提供所需的扶养费用。
依据相关法规规定,非婚生子女所享有的法律权益与拥有合法婚姻关系中所生子女的权益相同,同样应受到尊重并享有与这些子女相同的权益。
非婚生子女具有接受父母抚养以及接受良好教育的权利,同时也享有得到亲生父母保护的权利,包括他们的姓名权、继承权等等。
对于那些没有亲自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来说,他们有责任承担起孩子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直到孩子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