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例中,摄影师依法享有著作权。
然而,假如摄影师只为本单位工作并且大部分作品都依赖于本单位的环境与设备进行创作,那么,这些作品的著作权理应归属本单位,除非双方另行作出了特殊约定。
至于摄影师接受他人之委托进行拍摄并创作出的作品,其著作权归属将按照双方事先的协议来明确确定。
如果对著作权归属存在纠纷难以认定,著作权则将授予受托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八条
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第九条
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第十九条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