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男方背负着债务时,他们仍然是有权提出离婚申请的。
实际上,现行法律并未对男方所负担的外债数额设置上限,以阻止他们进行离婚的权利主张。
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保障了公民享有婚姻自由的基本权利,同时严禁任何形式的包办婚姻、买卖婚姻以及其它任何干扰或剥夺公民婚姻自由的行为。
正因如此,即便男方的财务状况颇为困窘,其行使离婚权利的资格仍不受债务因素的限制。
然而,若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那么在离婚之后,双方仍需承担起共同偿付这笔债务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