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过程中,任何形式的夫妻共同财产转移都将是非法的。
若在离婚之际,有一方当事人试图通过手段隐匿、侵吞或不当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从而侵害到另一方的合法权益,那么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对于此类行为人,法律规定应予以相应的惩罚,即减少其所能获得的财产份额,甚至完全剥夺其财产所有权。
然而,即使已经完成了离婚手续,若另一方当事人发现前配偶存在上述违法行为,仍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要求重新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