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我们欣喜地看到新增设了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这两种法定遗嘱形式。
就打印遗嘱而言,它应在两名或以上见证人在场且亲眼见证下进行。
并且,遗嘱人和见证人均需在遗嘱的每一页上签署个人姓名,并详细注明日期(包括年月日)。
同样,对于录像遗嘱,其订立过程亦需由两名或以上见证人出席并见证,且遗嘱人和见证人都应该在录音录像中清晰地记录下各自的姓名及具体日期(包括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