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措施,又称为拘禁,它是针对那些已经被拘留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进行的,目的在于在一段特定时间内,对他们的人身自由实行一种强制性的约束。
而这种拘禁的场所,主要包括了监狱、看守所、拘留所以及留置室等地方。
在侦查过程中,对于羁押期限的规定,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一般的羁押期限、特殊的羁押期限以及需要重新计算的羁押期限这三个类别。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