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故意捏造一些犯罪事实,足以让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然后自己亲自或找别人去告诉国家机关呢?那这就是诬告陷害啦!又或者,虽然没有直接去找国家机关告发,但是用了一些方法,足以让司法机关来追究这个事情呢?这也是诬告陷害哦!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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