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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是如何产生的呢

驰名商标是如何产生的呢
商标就是公司或企业的重要财产,是区别与其他商品的重要标志,也是用户辨认的最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商标的取得必须经过规定程序才能取得,这样其他公司不能侵犯该公司已登记的商标。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在中国有“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之区别。注册商标是在政府有关部门注册后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未注册商标则不受商标法律的保护。
2024-05-20 11:05:03 已帮助185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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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是如何产生的呢
驰名商标的确认途径分为自主产生和被动产生两大类别。
其中,自主产生主要指在并未出现实质性权益纷争之际,为防范潜在的侵权纠纷,相关部门可依据商标所有人的申请,对商标的知名度进行评估鉴定;
而被动产生则是源于实实在在的权属争议阶段,同样根据商标所有人的申诉请求,针对其商标的驰名程度及是否值得给予更广泛的保护范围进行专业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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