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存在自动离婚之说。
若想结束一段婚姻关系,必须采用合法、适宜的方式来达成。
具体而言,可供选择的途径主要包括以下两种:
第一种是协商离婚,即双方当事人基于真实意愿,就解除婚姻关系一事达成共识,共同签署离婚协议书,然后至相关婚姻登记机构进行备案注销手续;
第二种是非协议离婚模式——诉讼离婚,即其中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依据实际情况对其婚姻关系是否符合法定离婚条件作出判断,进而决定是否批准离婚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