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离婚事宜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您需要遵循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首先是协商离婚的程序,即在达成书面离婚协议书之后,夫妻双方应共同前往当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正式离婚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这其中还需要经历为期30天的冷静期,在期限届满后,如果您希望拿到离婚证书,可以依法提出申请。
其次,若协商无果,您也可以选择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问题,此时,只需直接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即可。
如果人民法院最终判定您与对方符合离婚条件,那么该判决便具有了法律效力,双方的婚姻关系也就此得到了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