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否必须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这一问题,答案并非绝对。
法定代表人,即依据法律规定在公司中代表法人享有民事权益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最高领导人员。
他的身份并不一定局限于公司内部的员工,既可以是经过公司正式授权且具有完整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性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或机构的代表。
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法定代表人并不必然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