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职务侵占辩护专题 > 挪用资金罪需要搜集证据吗

挪用资金罪需要搜集证据吗

挪用资金罪需要搜集证据吗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
2024-05-20 11:30:09 已帮助1533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挪用资金罪需要搜集证据吗
为了严谨地证明某个员工是否存在挪用资金的嫌疑,我们必须积极收集并分析相关的证据材料。
在任何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都必须严格遵循“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只有具备充足且确凿的证据才能认定行为人已经构成了某种犯罪
具体到我们这个例子,如果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将本单位的资金擅自挪作他用,或者借与他人使用,只要所涉及的金额大小达到一定标准,并且在三个月以上尚未偿还;
又或者虽然没有超过三个月的期限,但是这笔资金已经被用以进行盈利活动或者从事非法行为,那么就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严厉惩罚。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包同贺律师

帮助人数: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