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派遣雇员应享有与用人单位职工同等水平的薪资待遇权。
若用人单位并未设立相应职位的劳动者,则其薪酬标准可参照当地同类型或相似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所得予以制定。
而对于处于无工作状态下的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机构则应依据所在地人民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规定,按照月度时间向其实施报酬发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