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应依照以下规范书写:
首先,需明确列明离婚乃是双方真切且自愿的意愿表达;
其次,需详细阐述关于财产分配、子女抚养及债务问题的处理方案与建议;
最后,需详尽记录离婚的具体事实及其理由。
此外,在撰写离婚协议时,务必确保其内容不涉及任何对他人权益的侵害。
待上述事项全部完成后,便可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手续,至此,离婚协议书即正式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