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房屋补偿费用(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房屋重置费),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对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在这一过程中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补偿。
具体来说,它会依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以及折旧程度来划分档次,然后按照每平方米的单价进行计算。
2.至于周转补偿费用,其主要用途在于对那些因为被拆迁房屋而需要临时居住或者自行寻找临时住处的住户提供帮助。
这个补偿费用会根据临时居住条件来划分档次,并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每个月给予相应的补贴。
3.最后,我们要提到的是奖励性补偿费用。
这个费用的设立旨在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能够积极地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一些权益,例如自愿迁移到郊区生活,或者不要求拆迁单位为他们安排新的住房等等。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各项标准,将由当地的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来进行最终的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