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署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时,根据相关规定,试用期的时间最长不应超过六个月。
若劳动合同时限不足三个月,则根本无法设定试用期;
倘若劳动合同时长介于三个月至一年之间,那么试用期最多也只能设置为一个月;
对于工作年限达到一年但不足三年的员工,试用期应在两个月内完成;
然而,如果劳动合同期限长达三年或以上,试用期的时长则不能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