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民间借贷所产生的借条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这是因为借条能够明确地展示出债权债务关系,它是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凭证,通常由债务人亲自撰写并签署盖章,以此来证明债务人已经欠下了债权人借条上所记载的相应金额的债务。
其次,借款合同则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借款,并且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应利息的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借款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呈现,除非借款双方基于自然人身份进行交易时另外有约定的条款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