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法典中,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一违法行为,设立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惩罚措施。
最高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只有当涉及到数额特别巨大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才有可能被判处最高刑期。
所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未经许可擅自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从而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