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范畴内,被拘留并不意味着已经构成了犯罪行为,因为只有经过法院的正式审判并确认为有罪之后,方能定义为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拘留也可以根据性质不同划分为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以及司法拘留等三大类。
在这之中,刑事拘留实际上是公安机关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流窜作案或者妨碍侦查工作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并非我们通常所说的处罚方式。
而且需要明确的是,即使某个人被拘留起来,也并不一定就代表他就是罪犯。
如果经过深入调查核实,发现其确实存在犯罪事实,那么公安机关会将相关情况上报给检察院,由他们进行批准逮捕。
一旦被判定有罪,那么在拘留期间所度过的时间便可作为刑期的一部分进行折抵。
反之,若最终确认其无罪,则会立即予以释放,且不会在个人档案中留下任何不良记录。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