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哺乳期间,如若男方有意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通常情况下法院将不会予以受理。
众所周知,法律在此阶段对于女方权益给予了相应的特别保障。
因此,唯有女方在哺乳期间享有离婚的权利,男方则无法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原则上,女方可选择与男方协商达成协议离婚的意愿或是选择透过法律手段进行诉讼离婚。
然而,若法院认为男方所提出的离婚请求确实具备必要性且符合受理条件,那么法院也会酌情考虑并予以受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