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故意伤害导致他人轻伤的赔偿问题,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是医疗费用方面,需要按照医疗保健机构提供的收据来确认具体数额;
其次在误工费方面,要依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间以及其收入情况来精确计算;
再者就是交通费用,应当根据受害者及其必要陪伴人员由于看病或转院治疗而真正产生的相关费用进行精确统计;
最后,其他各项费用也有各自的明确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