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了对滥伐林木罪的惩罚措施,即通常情况下应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刑罚,并且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森林资源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的批准和核发采伐许可证,擅自对本单位所拥有或管理的林木进行任意砍伐,且情节较为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