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无确凿证据,即使公民采取报警手段,警方也可能不受理此案件。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任何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在发现存在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时,均拥有主张并履行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乃至人民法院进行报案或者举报之责与权力。
针对自身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侵害的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受害人依法享有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进行报案或者控告的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