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法同居期间所孕育的子女一般来说是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抚育责任的。
如果因为某种原因导致同居关系无法继续维持,那么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就需要由父母双方进行充分而友好的协商来解决;
若协商无果,则应该求助于法律途径,请求有经验的法官依据相关法规以及子女的最大利益和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公正的裁决。
对于尚处于哺乳期的子女,原则上应当由母亲来负责照顾,但如果条件允许且得到了母亲的同意,父亲也是完全有资格担任抚养人的角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