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保证金是否可以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须依据满足取保候审法定条件与否而定。
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被单独适用附加刑法的犯罪嫌疑人;
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也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
以及在羁押期限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