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侵权责任纠纷中的举证责任的规定:
首先,涉及争议的任何一方都必须自行负责提供能够充分支持其立场的相关证据;
换句话说,即“谁主张,谁举证”。
其次,如果因为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而产生了任何纠纷,那么相应的行为人必须要就法律所规定的不需要承担全部责任或者减轻部分责任的特定情况以及他们自身的行为是否与遭受的损害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进行举证,这也被称为举证责任的倒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条【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侵权举证责任】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