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需结束婚姻关系,当事人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在经过人民法院对夫妇感情状况进行深入评估及调解无效之后,才能做出是否同意离婚的决定。
在确定夫妻情感已经破裂的情况下,可以参考以下几个标准:
首先是重婚或是与他人生育子女;
其次是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包括虐待、遗弃配偶以及其他家庭成员;
此外,还有长期赌博、吸食毒品等不良习惯;
最后,如果夫妻之间因为感情问题而分居长达两年以上,也可以作为判断感情破裂的依据之一。
在正式提出离婚诉讼时,当事人需要提供起诉状、结婚证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户籍簿等相关材料。
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将进入开庭审理阶段。
审理离婚案件时,法院会先尝试进行调解工作,如调解失败,则会根据法律规定,优先考虑保护未成年子女和女性的合法权益,并据此作出相应的判决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