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议离婚的流程操作如下所述:
首先是申请环节,即希望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应共同至婚姻登记机关表达离婚意向;
其次,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初步审核,若符合受理标准,则发出《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反之则不受理;
第三步,进入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如有任何一方当事人撤销了离婚申请,整个程序将自动终止;
最后,如果在冷静期内未撤回申请,那么夫妻双方需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请求颁发离婚证书。
而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申请者是否满足离婚条件进行严格审查,若符合条件,便会发放离婚证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