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因城市规划调整导致的房屋拆迁产生争议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拆迁户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行政诉讼状。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必须在行政机关公布征收补偿决定后的六个月之内提出起诉。
如果在进行上述程序之前已经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那么在收到复议结果之后的十五日内再次提出起诉则显得尤为关键。
关于房屋拆迁争议诉讼的有效期限为三年。
此外,房屋拆迁引发的纠纷在司法角度来看属于民事诉讼,其适用的诉讼时效同样为三年。
但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0年,这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范围内提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