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妇在长期分居之后,无论时间跨度有多长,均可依法解除婚姻关系。
2.关于离婚问题,夫妻双方既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来达成协议,也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正式诉讼。
如若夫妻中的一方向法庭提出离婚请求,而另一方对此不予接受或存在异议,则可以交由相关组织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果,同样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申请。
3.在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通常会先进行调解工作。
若经调解发现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挽回,且调解无效时,法院将依法作出准许离婚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