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件的逃脱,这一行为明确表明了行为者在面对交通事故所引发的后果时,有意逃避法律对于其行为所进行的严厉追究和制裁。
具体而言,行为者会在事故发生之后,选择避开法律的追责,逃离现场以求自保。
根据相关规定,有八种情形将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包括但不限于:
事故当事人认为自身无任何责任,从而选择离开现场;
在向警方报告事故后,未能遵守现场等待处理的义务;
在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选择返回等。
对于那些在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但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公安机关有权对其处以2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同时还可依法对其处以15日以下的拘留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