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物业服务过程中,业主所在的物业公司需承担起以下责任和义务:
首先,应以一种合理且透明的方式向全体业主公开其所提供的各项服务事项、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名单、服务质量的标准以及相应的收费项目,同时还需要向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进行汇报;
其次,物业公司必须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中所规定的内容来履行自身的相关义务;
最后,当发现物业服务区域内有任何违反治安管理、环境保护以及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行为时,物业公司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加以制止,或者向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报告,并且积极配合他们进行处理。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第四十七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