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通过发令枪或者射击运动枪进行的户外体育竞技活动只能由经过批准的特定机构进行组织与展开,以保证比赛的公正性和安全性;
非经官方授权,任何个人都无权拥有、转让或购买这类设施设备。
此外,由于这类设施具有极高的危险性,因此我们还实行了发令枪的定点销售制度。
这是指,这类产品只能在指定的销售点售卖,这些销售地点需要由各个省级市、州公安机关和当地体育部门共同确定,并将其纳入严格的监督和管理范围之内。《枪支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十条发令枪、射击运动枪仅限于有组织开展的体育游艺活动使用,个人不得持有和买卖;发令枪实行定点销售,由各省市、州公安机关会同体育部门确定销售单位,纳入管理;购买发令枪由开展体育活动的部门提出申请,报市、州公安机关批准,到指定单位购买。未经市、州公安机关和市、州体育部门共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发令枪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