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情况下,倘若因兹租房者之外的其他因素导致所租赁财产无法正常使用,此时租房者有权依据相应条款解除该项合约。
具体而言,此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首先,租赁资产如若遭遇到司法或行政机构合法封存与扣押;
其次,租赁资产所有权存在争议;
除此之外,假如租赁财产存在任何违反中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使用权相关规定的强制性规则的现象,同样可构成解除协议的正当理由之一。《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