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定物业公司能否承担相应责任时,需视乎其是否切实履行并保证了在理应范围之内的安全保障职责。具体情况可分为以下两种:一种是物业服务提供商未能遵循物业服务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或者在此过程中未能充分履行安全保障职责而直接导致业主个人财产安全受到严重侵害,那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这样的物业公司应当依法承担所应负担的法律责任;另一种则是物业公司在合理范围之内已尽力维护和保障业户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并且确保自身没有任何过失,那么即使发生业主家中失窃事件,也无需承担相应的责任。《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