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初次驾驶者在实习期内需延长一年的具体因素包括:若刚领取到大型客车、牵引车辆、城市公共汽车以及中型客车或大型货车等相关驾驶证,却在实习期间内因违章行为被累积计分为6分及以上,但尚未达到12分,则其相应的实习期限将予以延长一年;值得强调的是,在此延长的实习期中,请务必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已经熟练掌握驾驶技术之后,如需再次行驶高速公路,还需按照相关规定配备有经验的行车陪同人员;其次,如果在再次累积计分中,得分达到了6分及以上,那么营运期内的准驾车型将会被注销;第三点,根据相关法规要求,一旦用户在一个计分期内被累计积分累积至12分及以上,将面临降级处理;最后提示您,实习期满后,还必须参与相关的安全教育和科目考试,以确保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能够持续提升《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