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建设工程纠纷专题 > 施工合同纠纷专题 > 简述建筑合同发生风险的原因是什么

简述建筑合同发生风险的原因是什么

简述建筑合同发生风险的原因是什么
现如今,建筑业一片欣欣向荣,包括现在与前景都是美好的,于是,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建筑。我们知道,建筑工程都有施工合同,按理来说,一切按照施工合同进行就可以,但是,有时还是会出现纠纷。而其实,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其实就和其他民事纠纷一样,总体来说,就四种形式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但需要当事人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方式解决施工合同纠纷。
2024-06-14 16:10:11 已帮助2286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简述建筑合同发生风险的原因是什么
关于建筑施工合同所面临的各类风险问题,具体说来便主要包含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必然会涉及到投资风险;
其次,非建筑行业本身因素引发的社会风险以及客观风险也不容忽视,譬如说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这些风险往往难以准确预测,且预防起来存在较大困难;
最后,也不能忽略主观层面上那些恶意欺瞒行径所带来的风险。《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条
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