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航道法》之规定,除非违法采砂行为涉及严重,从而被认定为刑事犯罪行为,否则应交由河道管理部门进行处罚;如若情况属实,涉嫌触犯刑法,必须给予配合协助,由公安机关着手处理此案。具体而言,首先是关于在航道以及其紧密关联的保护范围内进行采砂活动,它可能会直接影响到航道的通航状况。对于这些违规行为,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有权命令其立即停止,同时没收其违法所获得的利益,在必要时还可以暂扣或没收该非法采砂船只,并且对当事人处以五万元至三十万元之间的罚款;若给他人带来了任何财产或其他方面的损失,当事方需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次,如果个人不仅没有服从有关规定,而且未能取得相关许可证就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采砂活动,而这种行为已经达到严重程度的话,便有可能构成非法采矿罪行。此类罪犯的惩罚力度将会与情节轻重相挂钩,轻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并被处以罚金;重者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作为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