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共同购置房产事宜,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个要点:
首先,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夫妻二人务必亲自出席,以确保过程的顺利进行;
其次,为了确保登记工作的圆满完成,夫妻二人都需携带结婚证书和户籍簿等重要证件;
最后,为了避免日后的纠纷,建议事先明确好房屋产权的各自份额。
在此提示,夫妻共同购置的房屋,按照常规的法律法规通常被视为由夫妻双方共同拥有,即意味着夫妇双方对该房屋均具有平等的所有权权益。《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