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所交付的购房定金未能如数退还,买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开发商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制定不合理的定金条款。
若买方按照合约约定认真履行义务,则该定金应被视为支付价款的一部分或予以全额退还;
反之,若由于特定环境和自然因素导致无法签订买卖合同,或是在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内容上未能达成共识从而无法签署合同,且这并非由任何一方造成的,那么买方有权请求返还定金;
如果卖方单方面违约,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买方也可要求退还定金并给予双倍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