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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申请的申请期限为多长时间

工伤认定申请的申请期限为多长时间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2024-06-28 12:00:05 已帮助24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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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申请的申请期限为多长时间
职工遭受职业伤害后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具有时效性,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根据责任主体的不同,存在两种类型的申请人,即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工会;
其次,对于两种类型的申请人来说,他们的申请期限也是不同的。
具体内容如下所述:第一类,若由用人单位作为申报工伤主体进行申请,那么该申请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开始计算的30个自然日内提出;
第二类,倘若由工伤职工本人、其近亲属或者工会团体作为申请人进行工伤认定申请,那么此种情形下的申请期限则应当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认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算起,且应当在一年以内提出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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