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房押金是否应当退还的问题,可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加以妥善解决;
若协商无果,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依法向所属地区的法院提起诉讼。
在此需要强调的是,在没有对押金的性质进行明确界定的前提下,其所具备的功能主要是为了保障出租人房屋及其内部各项设施设备免受损害,当租期届满或合同终止时,若发现导致上述资产有所损毁,则相应的赔偿责任将从押金中予以扣除;
反之,若未发生此类损害事件,则在合同到期或解除后,押金理应全额退还给承租方。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