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套房产的相关规定对于非本地户籍、已婚的家户群体,若其在本市区的主要城区内并无任何住宅物业,则可以凭借在本市持续正常纳稅的相关记录或者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金的有效证据,以购买不超过1套的住宅;
同时,这类家庭将被禁止购买第2套包括以上的任何住宅物业。对于无法向我们提供在本市纳稅记录或是本市社会保险金缴纳证明文件的非本地户籍、已婚的住宅需求者,他们将完全无法在本市区的主要城区实施购屋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