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购买了尚未持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完全有权利选择退回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发企业必须具备预售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房地产预售活动,倘若其未获取此项资质而擅自进行预售,则这种行为将被视为非法经营,所缔结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也将因缺乏法律效力而无效。在此种情况下,买方有权依法要求解除购房协议并退房,同时,如果在提起诉讼之前,该开发商成功获得了合法且有效的预售许可证,那么这份预售合同便可被判定为具有法律约束力。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