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员工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企业有权依法终止与其之间的劳动关系。因此,您能否享有领取养老金的权利并非取决于所在单位,单位也无需再为您提供社会保险的缴纳服务,并且无需向您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赔偿。若贵单位仍决定延续聘用您,那将是基于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进行的,因此也就不再有为您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
然而,若贵单位秉持人性化管理理念,愿意继续为您缴纳社会保险直至您满足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要求(即累计缴费年限达15年),这同样是完全合法且可行的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