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申述之伤害状况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颁布施行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中,十级伤残的标准第38条——关于“腹腔内脏器挫裂伤保守治疗后”之规定,伤残等级应评定为约10级。
然而,最终的确切情况仍需等待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作出的权威鉴定结论。
在此之前,您需要先向所在地区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申请。这是解决所有涉及工伤法律程序的首要步骤,无此强制性步骤的履行,便无法启动后续的劳动能力鉴定程序,从而更无法获得应有的伤残赔偿金。若用人单位未能依法提出申请,则受伤员工有义务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年内自行提出该申请。
若经调查确认您的受伤属于工作导致,待伤口恢复至稳定状态时,您可再次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工伤的等级并核算相应的伤残赔偿金额。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