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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吊销和注销的区别

公司吊销和注销的区别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大类:一类是一般解散的原因;一类是强制解散的原因;一类是股东请求解散。公司解散时,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解散是否导致公司法人资格的终止因国家而异,我国实行“先散后算”的体制,只有清算完成后,公司的法人人格才消灭。
2024-07-14 13:09:16 已帮助25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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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吊销和注销的区别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二者在执法程序方面存在本质性的差异。行政处罚中的吊销,通常指的是企业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工商部门依职权暂停其营业执照,从而剥夺该企业继续开展经营活动的资格;而注销则恰恰相反,这是由企业自主发起并亲自向注册登记机构提出终止其市场活动及民事权利义务请求的主动行为。
其次,从实体角度来看,吊销与注销所表现出的形态也是截然不同的。注销通常是企业自行决定并向注册登记机关提交终止市场活动以及相关的民事责任解除申请,这无疑体现了企业对自身行为的积极负责态度;而吊销这种行政处罚形式,它的产生往往源于企业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属于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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