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的法律操作中,律师的代理费用通常是由聘请律师的当事人来负担。
然而在此之外,有部分案件的律师费可由对应的被告或第三人来承担,具体包括以下八种情形:
1.合同纠纷案件中的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况;
2.涉及到著作权的民事纠纷案件;
3.关于商标的民事纠纷案件;
4.专利纠纷案件;
5.担保权纠纷案件;
6.不正当竞争案件;
7.与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以及交通肇事相关的案件;
8.仲裁案件。
此外,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也可以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
《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